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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管理平台[编辑]


概述
P2P是英文person-to-person(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

P2P简介

P2P是英文person-to-person(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平台模式

P2P 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由具有资质的网络信贷公司(第三方公司、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发布和交易实现的网络平台,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平台撮合成交,在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主要类别

银行系

银行系P2P的优势主要在于:第一,资金雄厚,流动性充足;第二,项目源质地优良,大多来自于银行原有中小型客户;第三,风险控制能力强,利用银行系P2P的天然优势,通过银行系统进入央行征信数据库,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从而大大降低了风险。另外,包括恒丰银行、招商银行、兰州银行、包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以不同的形式直接参与旗下P2P网贷平台的风控管理。银行系P2P的劣势主要体现在收益率偏低,预期年化收益率处于5.5%-8.6%之间,略高于银行理财产品,但处于P2P行业较低水平,对投资人吸引力有限。并且,很多传统商业银行只是将互联网看作是一个销售渠道,银行系P2P平台创新能力、市场化运作机制都不够完善。

上市公司系

P2P市场持续火爆,上市公司资本实力雄厚纷纷进场,其原因可归结为:第一,传统业务后续增长乏力,上市公司谋求多元化经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第二,上市公司从产业链上下游的角度出发,打造供应链金融体系。上市公司在其所处细分领域深耕多年,熟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情况,掌握其经营风险、贸易真实性,很容易甄别出优质借款人,从而保证融资安全。第三,P2P概念受资本追捧,上市公司从市值管理的角度出发,涉足互联网金融板块。借助火热的互联网金融概念,或是通过控股收购P2P公司合并报表,能够帮助上市公司实现市值管理的短期目标。

国资系

国资系P2P的优势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拥有国有背景股东的隐性背书,兑付能力有保障;第二,国资系P2P平台多脱胎于国有金融或类金融平台。因此,一方面,业务模式较为规范,另一方面,从业人员金融专业素养较高。国资系P2P平台的劣势也十分明显:首先,缺乏互联网基因;其次,从投资端来看,起投门槛较高,另外,收益率不具有吸引力——其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为11%左右,远低于P2P行业平均收益率;最后,从融资端来看,由于项目标的较大,且产品种类有限,多为企业信用贷,再加上国资系P2P平台较为谨慎,层层审核的机制严重影响了平台运营效率。

民营系

目前,P2P行业中民营系平台数量最多,起步最早。部分民营系P2P网贷平台已经成长为行业领头羊;更多的草根平台则鱼龙混杂,不胜枚举。这类平台的优势体现在:第一,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门槛极低,最低门槛甚至50元起投;第二,投资收益率具有吸引力,大多在15%-20%左右,处于P2P行业较高水平。然而,民营系P2P的劣势也十分明显,比如风险偏高。由于资本实力及风控能力偏弱,草根P2P网贷平台是网贷平台跑路及倒闭的高发区。

风投系

截至2015年9月29日,全国范围内共63家平台获得风投,融资次数约83次。获得风投的平台多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这些平台大半青睐“抵押标”,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居多。一方面,风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平台增信,风投机构的资金注入充裕了平台资金,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提升风险承受能力;而另一方面,风投引入是否导致P2P平台急于扩大经营规模而放松风险控制值得深思。2013年上线的平台融易融(现更名为自由金服)2015年1月获海外风投振东投资的1000万美元投资,2015年7月出现“提现困难”。这说明风投注资其实不能完全规避P2P平台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

平台监管

2015年底,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对P2P取消了准入门槛监管,转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item/p2p/16298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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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 李君

最近更新:2016/11/11 17: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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