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全面地反映创业板市场情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交易的指数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物,推进指数基金产品以及丰富证券市场产品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编制和发布创业板指数。
1、指数选样以样本股的“流通市值市场占比”和“成交金额市场占比”两个指标为主要依据,体现深市流通市值比例高、成交活跃等特点。
2、指数计算以样本股的“自由流通股本”的“精确值”为权数,消除了因股份结构而产生的杠杆效应,使指数表现更灵敏、准确、真实。
3、指数样本股调整每季度进行一次,以反映创业板市场快速成长的特点。
1.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的A股;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三个月);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5.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创业板指数的初始成份股为指数发布之日已纳入深证综合指数计算的全部创业板股票。
6.在指数样本未满100只之前,新上市创业板股票在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在指数样本数量满100只之后,样本数量锁定为100 只,并依照定期调样规则实施样本股定期调样。
1、创业板指数从创业板股票中选取100只组成样本股,以反映创业板市场层次的运行情况。
2、初始成份股为发布日已纳入深证综合指数计算的全部创业板股票。
3、在创业板指数样本未满100只前,新上市创业板股票,在其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4、当创业板指数样本数量满100只后,样本数量锁定不再增加,以后需要对入围的股票进行排序选出成份股。
5、创业板指数选样指标为一段时期(一般为六个月)平均流通市值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的比重。选样时先计算入围个股平均流通市值占创业板市场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占创业板市场比重,再将上述指标按2:1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在参考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等因素后,按照缓冲区技术选取创业板指数成份股。
创业板指数的计算方法为加权平均计算法,以起始日为基准点,按照创业板所有股票的流通市值,一个一个计算当天的股价,再加权平均,与开板之日的“基准点”进行比较。
创业板指数的推出,标志着创业板平稳启动后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指数体系得以建立。
1、凸显创业板作为相对独立市场层次的运行特征,提升其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2、全面、客观地反映创业板股票的总体价格变动和走势,为投资者提供权威的参照指标;
3、为指数挂钩产品的开发提供新标的,使投资者能更有效地投资于创业板市场,分享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果实。
创业板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维护和发布。实时行情通过深交所实时卫星广播系统随同实时证券行情发布。指数成份股票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指数网站发布。
创业板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指数事业部负责设计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