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式营销是指一些企业和个人以表达自己爱国立场为名义,借公众单纯的爱国情感,蹭热度、搞营销,以达到增加品牌或个人的曝光度及知名度的目的。
“爱国式营销”一词最早出现在2012年的钓鱼岛事件,它来源于中国商人陈光标,他曾经在美国广告媒体上直白地表态钓鱼岛是中国固有资源,引起了广大关注。趋于一颗颗爱国心,在当时陈光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是大大地提升。不仅如此当时他这一举动,也激发很多商家各色营销活动。
2012年钓鱼岛事件后,部分商家推出“只要大喊钓鱼岛是中国的就打X折活动”的商家活动;一些购物网站纷纷在自己的商场首页插上国旗,激励大家购买国货,随机送红旗等等;砸日系车,支持国产车。
2017年一大批中国人为抵制乐天在网络上纷纷秀出自己的“壮举”:表演辱骂“乐天狗”,超市偷喝饮料、捏泡面等,进行浮夸的表演,而进行自我营销,目的明确。
以这种不理性的行为而进行个人营销是不恰当的。虽说爱国本是件好事,但是这种以“丑陋”方式进行的爱国式的营销,一方面破坏了国家的形象,另一方面“污染”了整个市场,形成一种不好的风气,因为人都是擅长模仿的。营销是要有底线的,企业或者是个人所选择的营销方式,要先被这个市场和社会先允许和接纳,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而不是盲目地借机进行肆无忌惮地炒作和蹭热度。